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深化土地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

2023年2月份都过去大半了,中央一号文件终于落地,题为《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全文共9个部分33个小条。其中宅基地、土地这类隐形资产,对于很多农民朋友来说尤为的关注。对此笔者也在文件中第六部分第二十三小条中找到了有关于宅基地以及土地的相关政策内容,今天笔者站在个人角度来给大家解读一下这部分的重点内容,总共有以下几点。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首先要搞好确权、赋权、活权。那要怎么来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呢?首先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指的就是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三块地的改革。



第一,农村承包地方面要稳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坚持大的方面要稳,小的方面实行微调整的原则。另外对于农村碎片化的“小田”,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和其它的“小田”合并成“大田”,规模化运营,提高粮食产能降低粮食成本。目前“小田变大田”的政策已经陆续在多个省份开始试点,效果都很不错。



第二,宅基地方面重点要保障农民人人有房住,户有所居。除此之外也要管住农民乱搭乱建,能改正的改正,不能改正的拆除。另外还要加强宅基地管理,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确实需要宅基地建房的要加快审批流程。



第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这里改革的重点就是国家鼓励农村的闲置土地入市,给农民创收。例如农村大量闲置的老旧学校、废弃农村、废弃矿场、闲置的宅基地等等。国家就鼓励村集体以及农户通过出租、入股或者是自营的方式来增加收入。例如有特色旅游业的可以发展旅游业,闲置的宅基地就可以用来当民宿、酒店等。如果村里擅长手工业的也可以发展手工业或者其它乡村特色服务业等等。总而言之就是要要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



第四,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三权分置顾名思义是指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闲置房屋使用权。自从2014年提出以来,“三权分置”在不少的地方也开始了试点,例如早在2018年的时候湖北省武汉市等18个县市就开始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再例如浙江省绍兴市在2020年的时候开始“三权分置”的试点,两年后在嵊州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上公开对后山村农村宅基地有偿选位进行竞价,最终120平方米的农村宅基地被卖出价15万元。



那“三权分置”究竟有什么好处呢?首先一点就是可以给村里增加收益,例如农民村宅基地多,在满足本村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建房审批要求的前提下,将适量的宅基地地块进行跨村“有偿选位”,得到的收益就可以多农村进行基础建设。其实“三权分置”的真正目的就是在保障农民无失地之忧的前提下实现土地流转。



第五,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不管是在《土地管理法》还是乡村振兴战略都明确要求,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确保进城农民无后顾之忧。更不能不能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前置条件,至于农民是否退出、什么时候退出、怎么退出、以什么形式和价格退出,都需要尊重农民意愿。



另外对于已经落户城市的农民,鼓励他们自愿有偿转让农村留下的宅基地、土地。不过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但是总的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地方补偿标准越高,例如在江浙沪一带宅基地退出之后差不多都有几十万,包括上面的房屋补偿以及宅基地、土地的补偿等。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也有数万的补偿,如此看来宅基地其实是咱们农民最值钱的隐形资产了。如果是你你愿意拿着钱退出宅基地吗?




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写到这里了。对于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第六部分第二十三小条有关于宅基地以及土地的相关政策内容就解读在这里了。大家如果对以上内容有什么不同的意见,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参与讨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有转载其他网站资源,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咨询热线(9:00 - 18:00)
0755 - 29812418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